- 單位
- 探理法律事務所(葉婉玉律師及宋明政律師)
- 誠徵職務
- 受雇律師、法務助理
- E-mail履歷至
- 請E-mail履歷、自傳及聯絡資訊至
tanlilawyer@gmail.com,符合資格者將安排面試。 - 電話
- (07)215-3858
- 傳真
- (07)215-0189
- 地址
- 高雄市前金區自強一路22號9樓之1
- 刊登期日
- 114.11.20
- 備註
- 一、受僱律師
【工作內容】
1.撰擬訴訟書狀、律師函、存證信函、法律文件、法律文章等
2.審閱或撰擬各式契約
3.參與出庭、陪偵及調解等
4.製作會議紀錄與案件資料彙整及研究
5.協助訴訟及非訟案件
6.協助客戶諮詢、提供法律意見、會見客戶
7.法律意見與資料之蒐集與統整
8.其他交辦事項
二、法務助理
【工作內容】
1.撰擬訴訟書狀、律師函、存證信函、法律文件、法律文章等
2.審閱或撰擬各式契約
3.製作會議紀錄與案件資料彙整及研究
4.協助訴訟及非訟案件
5.協助客戶諮詢、提供法律意見、會見客戶
6.法律意見與資料之蒐集與統整
7.其他交辦事項
【工作地點】
高雄市前金區自強一路22號9樓之1
【工作時間】
每天 08 : 30~17:30,週六週日休假(中餐午休時間12:00~13:30)
【薪資範圍】
1. 受僱律師月薪:55,000以上,面議。
2. 法務助理:30,000以上。
以上皆視資歷和能力調整
【公司福利】
隨時供應的咖啡、茶品,以及讓人發胖的零食。
不定期聚餐及員工旅遊。
勞保、健保、勞退提撥。
【特別條件】
1、法律系畢業,律師須具備高考律師證照(律師考試合格)。
2、細心、積極、有同理心。
3、自備交通工具,須有機車駕照。
4、具備電腦文書基礎(如word,excel等)。
【聯絡人/連絡方式】
意者請將履歷(含照片)寄至:tanlilawyer@gmail.com
主旨請寫「姓名-應徵法務助理或受雇律師」,合適者將會主動聯繫喔!
【其他備註】
探理法律事務所有最美最新的辦公空間,鄰近高雄地方法院,開庭非常方便,在捷運市議會站一出來就到囉!
除了傳統民、刑事案件外,探理也有許多公司客戶,承辦許多商務非訟及訴訟案件,是最適合新進律師發揮所長的好地方,期待志同道合的你加入喔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