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單位
- 巨曜法律事務所高雄所
- 誠徵職務
- 受雇律師
- 聯絡方式
- 潘小姐
- E-mail履歷至
- juyaolawfirmkhs@gmail.com
- 電話
- (07)235-0680
- 地址
-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號11樓(捷運橘線信義國小站5號出口)
- 刊登期日
- 113.02.27
- 備註
- 【工作內容】
1. 開庭、撰狀、審閱契約、回覆客戶法律問題、出具法律意見書等。
2. 其他與工作相關之交辦事項。
(註)除了一般民、刑訴訟與家事事件外,本所還有
(1)協助公司客戶審閱及擬訂契約,列席董事會與股東會;
(2)處理經濟犯罪(例如:證券交易法、銀行法、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等案件類型);
(3)公寓大廈社區之法律意見回覆、列席管委會與區權會;
(4)處理金融暨衍生性商品之相關案件(例如:證券、基金、連動債、期貨、選擇權等)。
【工作地點】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號11樓(近捷運信義國小站5號出口)
【工作時間】週一至週五09:00-18:30 / 午休時間12:00-13:30 / 週休二日
【薪資範圍】NT$ 55,000元起(視資歷與能力調整)
【公司福利】不定期聚餐、工作績效獎金、年終獎金
【特別條件】
1.細心、負責、善於傾聽與溝通
2.來信請檢附曾撰寫之書狀、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共三份(民、刑事書狀至少各一份)
3.有交通工具者佳
【其他備註】如欲了解詳情請致電詢問,勿直接回信,謝謝。
請將履歷寄至juyaolawfirmkhs@gmail.com
主旨請註明【應徵受雇律師】。